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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大力推进招投标监管工作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据统计,该局上半年共完成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33个,其中工程监理服务项目1个。公开招标项目26个,邀请招标项目7个,工程预算共8502、17万元,中标价8502、17万元。政府采购项目21项,其中监管项目19个,自行组织采购2个。政府采购预算共9891、47万元,中标(成交)价9201、86万元,节约资金689、61万元,资金节约率7.0%;国有资产处置项目7项,其中公务车辆6台,国有企业设备处置一套。起始价8、22万元,成交价14、75万元,共增加6、53万元,增收79.44%。
推进改革监管体制,创新工作机制。该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管,确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公平公正、规范有序,积极主动争取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,决定进一步整合政府采购、国有资产处置、建设工程交易、房地产交易等平台。县人民政府2011年第3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议定:原则同意实行“一委(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)一办(管理委员会办公室)一中心(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”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模式。实行“一委一办一中心”的监管运作模式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口县政务服务中心(县政务公开办)管理。
推进制度建设,强化制度规范。该局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,规范招投标操作程序,有效监督各类招投标活动,认真起草了《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、《永兴县小额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范性制度,并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和县法制办进行了审核,为逐步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。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,对500万以上的(含500万元)建设工程或重点工程及BT、BOT招投标项目推行了招标文件专家会审制度,着力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,并且印发了《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办法》,已经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当中实行。
推进加大执法力度,规范代理行为,注重加强监管执法力度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制度的规定,抓住公告发布、资格审查、评标专家抽取、开标和评标等关键程序和环节,切实做好工程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拍卖文件备案管理、现场监督和组织实施工作,有效地防止了虚假招标、资质挂靠、围标串标、评标不公等违法违规行为,促进了工程招投标、政府采购等活动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积极开展招投标举报、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,该局执法稽查股共查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违法违规问题7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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